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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罗县春季开学“六项工作”检查情况的通知

2009年03月10日 15:23:30 来源:宁夏平罗县渠口九年制学校 访问量:151

    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各校(园):
    为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健康发展,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平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检查组于2009年2月24日至26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询问等方式,对全县中小学(园)开学“六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各校(园)开展党风廉政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双争三定四评”活动方案,签订党建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学习讨论《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平罗县教体局教师行为“十不准”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撰写学习心得,统一思想规范行为。平罗中学、平罗二中、崇岗、五香、高庄和渠口逸夫九年制学校、陶乐二小、城关回小、平罗一幼、黄渠桥、灵沙、高庄中心学校等党建工作较为突出。其中平罗中学党总支开展党员优质课评选活动,设置党员先锋岗,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平罗二中党支部结合学校实际对全校教职工提出“六十四字”职业要求。崇岗九年制学校和陶乐二小等全面贯彻文件精神,制度完善、资料丰富、档案规范。此外,平罗职业教育中心的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党建工作扎实有效、档案管理细致规范,值得全县各校   (园)党支部学习借鉴。
    部分学校没有按照教体局党委的要求安排开展支部党建工作,未及时制定年度计划、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展“双争三定四评”活动,党建制度、档案资料、会议记录等需要完善和充实。
    二、规范教育收费
    各校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相关精神,严格按照区、市、县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除代收的作业本费和地方教材《成长教育》课本费外,没有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前班、幼儿园收费和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住宿费严格依据上级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同时,对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依据、监督电话及时予以公示。除高三学生按自治区规定在假期补课10天,高一、高二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无违规办班补课和乱收费行为。
    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安全工作无小事。各校(园)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与稳定,一是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信息报告制度,学校主要领导与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学校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落实到位。二是把开学第一周定为安全教育周,向每位学生、家长发放宣传材料、致家长的一封信,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三是开学之初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加强学校各功能室、体育活动器械、学校用电线路和学生宿舍餐厅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实验用剧毒药品专柜存放,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除,不留盲点和死角。四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县大部分学校均建立了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活动,防止学生因心理原因引发意外伤害事故。平罗中学、城关逸夫学校、黄渠桥九年制学校、陶乐二小等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重视做好教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针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各校按照教体局相关会议精神积极做好个别教师的情绪稳定和矛盾化解工作,没有教师参加网上串联聚会,目前全系统教育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经检查个别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栏内容没有更新,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演练没有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工作制度与记录不全,检查组已责令限期整改。
    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全县各校(园)都能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效益。
    全县各类学校均没有举办“重点班”、“尖子班”,学校教师均无节假日违规补课、校外办班、有偿家教等现象。各校(园)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讨论《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实施方案》、《平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
    五、学校开学常规管理工作
    全县各校(园)均按照县教体局安排按时开学,教师按时到岗参加教职工学习班。学校及各处室制定学期工作计划、教师制定教学计划与进度等工作全部准备就绪。学生按时报名并于2月22日正式上课。各校均能按部颁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大部分学校学籍管理及时到位,随时掌握转出转入及未报到学生情况,对有辍学迹象的学生及时进行劝返。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等教学常规工作有序展开,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个别学校没有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学籍管理混乱并对辍学生没有及时登记劝返,检查组已责令整改并安排专人劝返初中辍学生。
    六、学校开展阳光体育活动
    各校重视阳光体育活动,按照中央七号文件精神制定活动方案及学校体卫艺工作计划,有大课间和课外活动安排,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每天不少于1小时。特别对2008年10月开始的全国亿万学生冬季长跑活动,各校统一启动、全体参与、活动资料丰富详实。大部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每周体育课节,即九年义务教育阶段1-2年级4节,3-9年级3节。平罗中学、平罗二中、城关逸夫学校、崇岗九年制学校、姚伏中学等阳光体育活动形式多样具有各自特色,其中城关逸夫学校、崇岗九年制学校、周城九年制学校等阳光体育活动档案规范、内容全面、图文并茂,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部分学校没有认真落实中央七号文件精神,活动方案、活动安排、考勤记录、资料收集、档案整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个别学校没有按照部颁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程。
    通过专项检查我们认为各校(园)高度重视学校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开学各项工作,教学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到位,并及时整改 “六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迎接区市领导对“六项工作”的专项检查,要求各校(园)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校(园)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全力做好“六项工作”的自查整改工作,以饱满的精神和规范的管理迎接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检查指导。
   (二)各校(园)要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特别在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安全工作、阳光体育活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资料、规范档案。对辍学生要及时采取登记、劝返、上报等措施,继续保持教育强县的控辍保学标准。
  (三)各校(园)要积极营造热情周到、健康文明、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紧紧围绕开学“六项工作”完善档案、认真做好自查汇报,迎接上级部门的督查。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平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OO九年三月五日 
 

编辑:马亚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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