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渠口九年制学校
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保管员岗位职责
1、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基本了解每学期教务处、政教处所需的物资种类、数量及时间,预先备足物资,保障供给。
2、严格校产、校具及各类物资的保管、验收、领发、报损制度。及时向采购员提供购物计划,经常清仓理财,物资分类,登记入册,做到账物清楚,帐物相符。
3、实物应分门别类,堆放整齐,防腐防蛀,发放合理,防止浪费,小件物品也不马虎,杜绝借公济私。不符手续的领物一律拒绝。
4、注意仓库,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贵重物品和危险物品,必须放入专柜。
5、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长时间闲谈、休息和索取物品。
6、做好教室、办公室钥匙的回收发放工作和其它临时性工作。
会审会签审批制度
根据平教发[2001]83号文件成立学校会审会签审批小组,负责财务会审会签的具体工作,承担会审会签的具体责任。
1、会审会签组成人员:校长:邵创才;副校长:王学强;财务会计:刘平。
2、会审会签遵循的原则:(1)符合财经法律、法规、规章;(2)符合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3)符合区县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4)符合单位制定的内部会计监管制度和财务计划;(5)财务会审会签范围包括所有财务支出项,一分钱为起点。
3、会审会签业务事项:(1)必须取得合法、真实、准确、内容填写齐全的原始凭证;(2)对1千元以上的支出必须有经办人到会说明情况,否则,不予研究报销;(3)小组成员对某些财务支出如有不同意见,应在会审会签单上如实填写会签款,本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办理。
4、会审会签承担的责任:已经会审会签的财务支出,经检查部门检查,发现违法违纪的问题时,要依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会审会签审批小组成员的责任。